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9-07-19 09:39:07
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加强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浙安委办〔2018〕27号),结合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8〕302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工作重点
1.从2018年11月5日至12月23日,各学院(部门)建立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。
2.排查化学试剂、致病微生物、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的采购、存储、使用、回收与处置的隐患。
3.排查大型仪器设备管理、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隐患。
4.排查高温、高压、高速等危险性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。
5.排查实验室用火、用电、用水、用气、消防通道、消防器材等方面存在的隐患。